粤环协〔2022〕92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4号)设立,并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奖励。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鼓励环境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实行提名制度,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名:
(一)省级行业协会、市县(区)级环保产业相关协会;
(二)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分支机构;
(三)2名广东环保产业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其中至少有1名是正高级职称,专家委员名单可在广东环保产业网(www.gdepi.com)查询;
(四)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二、提名项目及项目完成人要求
(一)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分为以下两类:
(1)科技研发类。科技研发类注重创新性和先进性。强调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急迫需要出发,在解决环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
(2)产业应用类。产业应用类注重实用性和效益性。强调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市场应用价值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二)提名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评审标准以解决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和拓展国内外环保产业市场为核心。
(2)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核心或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技术成果对将来的生态环境治理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前景。
(4)技术成果通过应用案例证明可进入商品化、产业化推广应用。
(5)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半年以上或单位自主研发的项目通过第三方科技评价或鉴定半年以上。
(6)科技研发类项目整体技术创新性强、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至少有一项应用项目。
(7)产业应用类项目整体技术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效益显著,应用时间不少于三年,至少有五项应用项目。
(三)申报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的申报人。
(四)单个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三、提名材料要求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是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二)经过专家或单位提名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1份交送或寄送至我会,电子版请发邮箱:jsb83517493@163.com。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晓婷 张创荣
联系电话:020-83558840 17724245299 15915725349
邮箱:jsb83517493@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C
附件:
1、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
2、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3、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