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和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国家系列稳外贸政策,发挥资金引领作用,积极努力稳住外贸基本盘,我局制定了《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报指南》和《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报指南
2.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肇庆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