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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肇庆市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浏览量:32

封开县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53号),现将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度“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科目。

  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并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


  附件:1.肇庆市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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