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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的函
时间:2023-04-21 浏览量:89

广东省(肇庆)大型集聚区规划建设指挥部,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我局制定了《肇庆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附件)。请各地根据产业有序转移有关政策和工作细则,尽快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奖补适用于产业承接地区以外向产业承接地区转移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制造业项目(企业),优先支持符合“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图中带★的产业集群方向的项目(企业)。省财政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奖补金额为项目(企业)按设备购置额(不含税)及自建厂房(不含税且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超过10%予以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肇庆市按上述支持标准的 75%执行。

  二、申报企业须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光盘,一式6份)报送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需于5月17日24时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填报申报材料,需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资料上传入口。具体操作指南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文件》。

  三、请各地工信与园区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认真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2份),完成网上系统上报,形成推荐企业完整的申报材料,于5月18日前报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

  四、企业申报材料以书面材料与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内容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向我局(工业园区科)咨询。


  附件:肇庆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李林杰,联系电话:226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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