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端州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11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牵头组织征集入库项目,经企业申报、审核、公示等环节,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肇庆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财政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1)。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请端州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将资金划拨到资金使用单位,跟踪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监控,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省财政资金,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切实履行资金实施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认真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验收考评等工作,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肇庆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下达计划
2.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焦慧婷,电话:0758-220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