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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计划的公示
时间:2023-05-09 浏览量:26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4日(共7天)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 0758-2829837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分配计划


肇庆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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