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对符合要求的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郭慧盈,联系电话:3643977,传真:3642283)
附件:
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