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辅导企业成功申报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构进行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机构:
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推进肇庆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辅导企业成功申报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构,每成功1家由市财政奖励1万元,单个机构每年获得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的政策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第一点中提到的“服务机构”,注册地必须在肇庆市内。
三、服务机构必须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且必须在“肇庆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报统计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肇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四、如有疑问,径请联系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话2899813。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