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商务局关于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机电与科技产业科,电话:2322997
附件: 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
肇庆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