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2022年专项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广宁县2022年专项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要求,经我局公开遴选,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经我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广宁县2022年专项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机构,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对象:肇庆市经济发展促进会
监督电话:0758-8665323
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