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4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按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明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含申报材料光盘)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根据推荐择优从高到低排序,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四份(含光盘)及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含可编辑电子版)上报我局装备电子科。
(三)我局对项目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7日